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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16日219.133.170.76 -
将 62 行由:

'2.4 应用要求

更新为以下内容:

2.4 应用要求

2016年-06月-16日219.133.170.76 -
将 62 行由:

2.4 应用要求

更新为以下内容:

'2.4 应用要求

2016年-06月-16日219.133.170.76 -
将 62 行由:

=2.4 应用要求

更新为以下内容:

2.4 应用要求

2016年-06月-14日219.133.170.76 -
改为:

1.1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各种应用接入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而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为“您”。

更新为以下内容:

1.1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各种应用接入金蝶KIS账务开放平台、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而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为“您”。

将 357 行由:

7.2 您仅拥有依照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服务或相关API的权利,与本服务相关的API相关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金蝶所有。未经金蝶书面许可,您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转授权金蝶的代码、API及开发工具等。

更新为以下内容:

7.2 您仅拥有依照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服务或相关API的权利,与本服务相关的API相关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金蝶所有。未经金蝶书面许可,您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转授权金蝶的代码、API及开发工具等。

2016年-06月-14日219.133.170.76 -
改为:

欢迎您使用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的服务!

为使用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开发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金蝶服务协议》、《金蝶KIS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

更新为以下内容:

欢迎您使用金蝶KIS账务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

为使用金蝶KIS账务开放平台(包括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开发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金蝶服务协议》、《金蝶KIS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

改为:

1.3 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指由金蝶所拥有、控制、经营的金蝶KIS及金蝶KIS相关界面,以下简称为“开放平台”、“平台”、“移动应用平台”。

更新为以下内容:

1.3 金蝶KIS账务开放平台:指由金蝶所拥有、控制、经营的金蝶KIS及金蝶KIS相关界面,以下简称为“开放平台”、“平台”、“移动应用平台”。

改为:

(1)移动应用平台是一个中立的平台服务提供者,仅向开发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链接等中立的网络服务或相关中立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供开发者在中立的开放平台上自主发布、运营、推广其应用等;

更新为以下内容:

(1)金蝶KIS账务开放平台是一个中立的平台服务提供者,仅向开发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链接等中立的网络服务或相关中立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供开发者在中立的开放平台上自主发布、运营、推广其应用等;

改为:

1.4 移动应用平台数据:是指用户、开发者在开放平台、应用等中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或开发者提交的数据、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及各类交易数据等。“开放平台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属于金蝶,且是金蝶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

更新为以下内容:

1.4 平台数据:是指用户、开发者在开放平台、应用等中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或开发者提交的数据、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及各类交易数据等。“开放平台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属于金蝶,且是金蝶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

改为:

2.1.1 您应当通过登录开放平台网站或金蝶其他指定途径,使用金蝶KIS号码注册开发者帐号(下简称:帐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帐号一经注册成功, 相应的金蝶KIS号码不得变更,且该帐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等。

2.1.2 您注册帐号时,应使用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金蝶KIS号码,并遵守《金蝶KIS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及金蝶KIS号码相关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更新为以下内容:

2.1.1 您应当通过登录开放平台网站或金蝶其他指定途径,注册开发者帐号(下简称:ISV账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帐号一经注册成功, 相应的ISV号码不得变更,且该帐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等。

2.1.2 您注册帐号时,应使用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ISV号码,并遵守《金蝶KIS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及ISV账号相关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删除了第 357 行的以下内容:
2016年-06月-14日219.133.170.76 -
将 1 行由:

开发者协议

更新为以下内容:

开发者协议

2016年-06月-12日127.0.0.1 -
改为:

巴拉巴拉。。。。。。。。

更新为以下内容:

导言

欢迎您使用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的服务!

为使用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开发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金蝶服务协议》、《金蝶KIS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规则。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金蝶提供的本服务。您使用金蝶的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金蝶有权依照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

1. 术语含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各种应用接入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而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为“您”。

1.2 应用:指由开发者开发,或开发者经权利人授权,通过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向相关用户(“用户”为个人用户及非个人用户的简称)提供各种服务的应用程序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具类、效率类、协同办公类、邮箱类、存储类、客户管理类等现存的各种服务及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服务。

1.3 金蝶KIS移动应用平台:指由金蝶所拥有、控制、经营的金蝶KIS及金蝶KIS相关界面,以下简称为“开放平台”、“平台”、“移动应用平台”。

金蝶、开发者均同意和理解:

(1)移动应用平台是一个中立的平台服务提供者,仅向开发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链接等中立的网络服务或相关中立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供开发者在中立的开放平台上自主发布、运营、推广其应用等;

(2)开发者的应用由开发者自主开发、独立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金蝶不会、也不可能参与开发者应用的研发、运营等任何活动,金蝶也不会对开发者的应用进行任何的修改、编辑或整理等;

(3)因开发者应用及服务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开发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开发者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金蝶无关。如侵害到金蝶或他人权益的,开发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1.4 移动应用平台数据:是指用户、开发者在开放平台、应用等中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或开发者提交的数据、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及各类交易数据等。“开放平台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属于金蝶,且是金蝶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

2. 开发者的权利和义务

2.1 帐号注册

2.1.1 您应当通过登录开放平台网站或金蝶其他指定途径,使用金蝶KIS号码注册开发者帐号(下简称:帐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帐号一经注册成功, 相应的金蝶KIS号码不得变更,且该帐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等。

2.1.2 您注册帐号时,应使用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金蝶KIS号码,并遵守《金蝶KIS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及金蝶KIS号码相关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2.1.3 您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您的帐号用于其他目的。否则,金蝶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且未经金蝶同意您不得再次使用本服务。

2.1.4 您注册帐号使用的金蝶KIS号码,是您登录及使用本服务的凭证。您应当做好金蝶KIS号码、密码,以及进入和管理本服务中的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等的保密措施。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您的其他行为,致使上述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2.1.5 您保证:您注册本服务帐号的金蝶KIS号码,均是合法的。前述全部金蝶KIS号码在本服务中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注册本服务帐号、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事项,均是您自行或您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您均有约束力。同时,您承担以前述全部金蝶KIS号码为标识进行的全部行为的法律责任。

2.1.6 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帐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的情形时, 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金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您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身份资料、相关事实情况及您的要求等)。 金蝶收到您的有效请求并核实身份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导致金蝶无法核实您的身份或金蝶无法判断您的需求等,而导致金蝶无法进行及时处理,给您带来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同时,金蝶对您的请求采取措施需要合理期限,对于您通知金蝶以及金蝶根据您的有效通知采取措施之前,由于他人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金蝶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资质材料

2.2.1 您保证:您具备使用本服务、接入和运营应用或提供相关服务等行为的相关合法资质或经过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您提供的主体资质材料、相关资质或证明以及其他任何文件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您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各种行为的能力;您履行相关义务、从事相关行为不违反任何对您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否则,您应不使用金蝶提供的相关服务,且应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给用户、金蝶造成的全部损失。

2.2.2 您保证:您会依法及按照金蝶要求提交使用本服务所必须的真实、准确的经过您签章确认的主体资质材料以及联系人姓名(名称)、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

2.2.3 您保证:您在开放平台上通过您的应用提供的各种服务,依法已经具有相关的合法资质或获得了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会向金蝶提交相关资质或证明文件。

2.2.4 您保证:您在开放平台上通过您的应用提供的各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不违反任何相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则,也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会依法、依约或按照金蝶的要求提供版权、专利权等相关证明文件。

2.3 服务费用

2.3.1 您因使用金蝶提供的相关服务,产生的所有服务费用由您自行承担,您应按照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支付费用,否则,金蝶有权不提供相关服务。您选择使用相关服务并支付费用后,在服务未到期之前,若您单方要求提前解除服务的,金蝶有权将您未使用的服务对应的费用不予退还而作为您单方违约的违约金予以没收。

2.3.2 金蝶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前,金蝶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您若需要获取、使用相关服务,请先提前了解清楚当时关于该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等信息。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则应停止或不使用相应服务,否则,您的任何使用行为,即视为您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2.3.3 您若对金蝶提供的收费标准、服务使用期限等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金蝶通知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金蝶,金蝶收到您的书面告知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金蝶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双方应按照金蝶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2.4 应用要求 2.4.1 您应自行负责您应用的创作、开发、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并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2.4.2 您的应用,应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等,同时,还应符合开放平台的对接入应用在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统一要求, 以确保应用可以在开放平台安全、稳定的运营。

2.4.3 您不得在应用内宣传与本应用无关的任何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其他的应用产品信息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也不得在应用内添加指向非金蝶拥有或控制或金蝶书面同意的网站链接。

2.4.4 您应用在开放平台上运营期间,您需向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客户服务,客户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明确且合理的方式告知用户客户服务渠道、 提供QQ/电话等,并自行承担客服费用。

2.4.5 您应当在应用中向相关权利人提供投诉途径,确保权利人在认为您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您主张权利。

2.4.6 您应就应用及相关服务,在用户首次使用应用前向用户提供该应用的用户服务协议。该用户服务协议中应当明确, 金蝶仅提供应用运营的中立平台和相关中立的技术服务,其应用及相关服务由您向用户提供,并由您对用户承担全部责任。若您未按要求向金蝶提交用户服务协议, 则视为您同意使用金蝶提供的统一模板。

2.5 应用运营

2.5.1 您应自行按照相关法规,运营您的应用,履行相关义务,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相应的访问、使用等日志记录;

(2)国家有权机关向您依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应积极配合提供;

(3)主动履行其他您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2.5.2 您保证:

(1)您的应用、提供给用户的相关服务及发布的相关信息、内容等,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规定及本协议或相关协议、规则等,也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2)您自行对您应用中由用户使用应用服务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留言、消息、评论、名称等)负责,保证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等。否则,您应及时采取删除、断开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

(3)应用设计上应当重视用户体验,尊重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应用服务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误导、欺诈、混淆用户,尊重用户的隐私,不骚扰用户,不制造垃圾信息。

2.5.3 您不得从事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违反法规的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违反法规的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您应用的用户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行为;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10)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11)发布、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1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5.4 您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您的用户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1)删除、隐匿、改变开放平台显示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2)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金蝶任何产品、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3)未经金蝶书面许可,您在应用中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金蝶”、“金蝶KIS”、“Kingdee”、其他金蝶商标标识或其任何变体、缩写、改写等;

(4)避开、尝试避开或声称能够避开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导致用户认为其直接与金蝶开放平台及金蝶相关产品进行交互;

(5)在未获得金蝶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使用金蝶URL地址、技术接口等;

(6)在未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其他用户及他方显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该用户的任何信息;

(7)请求、收集、索取或以其他方式获取用户金蝶KIS等金蝶服务的登录帐号、密码或其他任何身份验证凭据,包括但不限于金蝶KIS号码、邮箱地址、金蝶微博帐号等;

(8)在没有获得用户明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联系用户,或向用户发布任何商业广告及骚扰信息;

(9)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金蝶开放平台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

(10)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个人主页上查看、点击等操作行为;

(11)自动将浏览器窗口定向到其他网页;

(12)未经授权获取对金蝶产品或服务的访问权;

(13)应用中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等任何可能危害金蝶或用户权益和终端信息安全等的内容;

(14)设置或发布任何违反相关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玩法、内容等;

(15)公开表达或暗示,您与金蝶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持股、商业往来或合作关系等,或声称金蝶对您的认可;

(16)未经金蝶许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赠送、发售等方式使用金蝶或第三方的任何虚拟货币或品牌服务的行为;

(17)其他金蝶认为不应该、不适当的行为、内容。

2.5.5 本服务中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若有使用,金蝶保证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同时,金蝶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进行展示。前述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否则,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您应自行承担。如因本服务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

2.6 应用的下线规则

2.6.1 对于您主动申请您提供的应用或服务终止运营的,您应当在终止之前提前90日书面通知金蝶,经金蝶同意后方可终止运营。

2.6.2 若无论因为何种原因,您的应用或服务需要终止运营的,您应至少提前60日在应用页面及服务页面中,向用户发布终止运营的公告,并关闭支付入口。

2.6.3 您发布的关于应用或服务终止运营的公告应持续发布至应用或服务正式下线之日止。

2.6.4 应用因故终止运营的,用户在应用中享有的相关权益,您必须依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当予以相应退还或补偿。属于企业应用类应用的用户尚未使用的用户虚拟财产及尚未失效的增值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2.6.5 您可在公告通知中,建议用户在下线公告期间行使应用或服务中的权利,包括鼓励用户在公告期限内消耗完毕增值服务等,但应依法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用户消费亦不得免除自身对未消耗完毕服务的退换责任等义务。

2.6.6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应用或服务的终止,在终止之前,您都应该依法、依约及按照金蝶要求妥善解决您与用户之间的相关事项,否则,由此产生的您与用户之间的纠纷等问题由您自行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

2.6.7 您因运营需要,须暂时限制、中止向用户提供应用或服务的,应经先过金蝶的书面同意,并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用户,需要对用户进行赔偿或补偿的, 您应当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

2.7 关于用户数据的规则

2.7.1 您的应用或服务对于用户数据的收集、保存、使用等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您的应用或服务需要收集用户任何数据的,必须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且仅应当收集为应用程序运行及功能实现目的而必要的用户数据,同时应当告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保障用户知情权;

(2)您收集用户的数据后,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用户数据被盗、泄漏等;

(3)您在特定应用中收集的用户数据仅可以在该特定应用中使用,不得将其使用在该特定应用之外或为其他任何目的进行使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提供给他人;

(4)您应向用户提供隐私保护政策。隐私保护政策须在应用界面上明显位置向用户展示;

(5)您应当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用户数据的方式,确保用户要求删除其用户数据时可通过该方式自行操作完成,并确保相关数据被完全删除。

2.7.2 您不得收集用户的隐私信息数据、商业秘密及其他金蝶认为属于敏感信息范畴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收集或要求用户提供任何金蝶KIS号码、金蝶KIS密码、系统数据等。

2.7.3 您不得使用开放平台数据用于向用户进行广告宣传使用。

2.7.4 如果金蝶认为您收集、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可能损害用户体验,金蝶有权要求您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收集、使用用户数据。

2.7.5 金蝶有权限制或阻止您获取用户数据及开放平台数据。

2.7.6 未经金蝶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开放平台数据提供给他人。

2.7.7 一旦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金蝶基于任何原因终止您使用本服务,您必须立即删除全部从开放平台中获得的数据(包括各种备份), 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2.7.8 您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金蝶服务器的各类数据等信息,在本服务之外,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自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安装软件、采取加密措施或进行其他安全措施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8 法律责任

2.8.1 您保证:您会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支付相关费用。否则,您理解并同意:每延期一日,您应当向金蝶支付所欠费用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金蝶有权随时单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从其他金蝶应支付给您或您关联公司的任何费用中直接抵扣;

(2)暂停向您或您关联公司结算或支付任何费用;

(3)中止、终止您或您关联公司名下所有的应用使用本服务;

(4)中止、终止您或您关联公司的后台管理权限;

(5)删除您或您关联公司在使用本服务中存储的任何数据;

(6)禁止您今后将您的任何新应用接入开放平台;

(7)其他金蝶可以采取的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措施。

2.8.2 您保证:您的应用、您使用本服务及您的任何行为,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等。

2.8.3 您理解并同意:若金蝶第一次或第二次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您可能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金蝶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己进行独立判断,以认定您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若金蝶经过判断认为您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金蝶有权随时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您立即更换、修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

(2)对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采取封闭新用户入口、限制老用户登录等措施;

(3)对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采取下线措施,即终止应用在开放平台的运营;

(5)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5)将您的行为对外予以公告;

(6)其他金蝶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

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假设您对应用进行修改后不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您同意金蝶仍然有权对修改后的应用进行下线处理。

2.8.4 您理解并同意:若金蝶第三次或第三次以上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您可能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金蝶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己进行独立判断,以认定您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若金蝶经过判断认为您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金蝶有权随时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您立即更换、修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

(2)对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或您名下的全部应用或任何一款应用采取封闭新用户入口、限制老用户登录等措施;

(3)对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或您名下的全部应用或任何一款应用采取下线措施即终止应用在开放平台的运营;

(4)禁止您今后将您的任何新应用接入开放平台;

(5)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6)将您的行为对外予以公告;

(7)其他金蝶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

2.8.5 在金蝶告知您或您自行得知您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后,您应根据《金蝶移动应用平台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见附件)的规定向金蝶提出反通知。但是,无论金蝶是否告知您、您是否提出反通知或反通知是否符合相关法规、金蝶要求等,均不影响金蝶进行自己的独立判断和采取相关措施。

2.8.6 您保证:您使用本服务及您的任何行为,不违反任何相关法规、本协议和相关协议、规则等。否则,您理解并同意:若金蝶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您可能存在违反前述保证情形的,金蝶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己独立判断,以认定您是否存在违反前述保证情形,若金蝶经过判断认为您存在违反前述保证情形的,金蝶有权随时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您立即更换、修改违反前述保证情形的相关内容;

(2)对存在违反前述保证情形的应用或您名下的全部应用或任何一款应用采取封闭新用户入口、限制老用户登录等措施;

(3)对存在违反前述保证情形的应用或您名下的全部应用或任何一款应用采取下线措施即终止应用在开放平台的运营;

(4)禁止您今后将您的任何新应用接入开放平台;

(5)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6)将您的行为对外予以公告;

(7)其他金蝶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

2.8.7 若金蝶按照上述条款、本协议的其他相关约定或因您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您或您的应用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等一概由您自行负责,造成您损失的,您应自行全部承担,造成金蝶或他人损失的,您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8.8 若金蝶按照上述条款、本协议的其他相关约定或因您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您或您的应用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后,导致您没有使用到相应服务但已经缴纳相应费用的,对该部分费用,金蝶有权不予退还,而作为您违反约定的违约金予以没收。

3. 金蝶的权利义务

3.1 金蝶会根据您选择的服务以及交纳费用的情况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

3.2 保护您的信息的安全是金蝶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您的同意,金蝶不会向金蝶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您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1)据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

(3)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

(4)您同意金蝶向第三方提供;

(5)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需要提供的;

(6)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3.3 尽管金蝶对您的信息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在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下,您的信息可能会因为不可抗力或非金蝶因素造成泄漏、窃取等,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同意金蝶可以免责。

3.4 金蝶有权开发、运营与您应用相似或相竞争的应用,同时金蝶也不保证开放平台上不会出现其他开发者提供的与您应用的功能相似或相竞争的应用。

3.5 金蝶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介绍页或安装页面等,向用户阐述该应用为您开发以及由您向用户提供客户服务等。

3.6 金蝶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如果您不同意金蝶的该转让,则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否则,视为您对此予以接受。

3.7 除了另行有约定外,金蝶无需为按照本协议享有的权益而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3.8 您理解并同意:为向更多互联网使用者推广您的应用,金蝶有权采取以下行为,而无须再取得您的同意。

(1)在金蝶开放平台及金蝶开放平台以外的平台、网站等采取各种形式对应用进行宣传、推广;

(2)金蝶可根据整体运营安排,自主选择向整个或部分全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提供您的应用;

(3)有权为本协议目的使用您应用的LOGO、标识、名称、图片等相关素材。

4. 关于免责

4.1 您理解并同意: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金蝶有权在无需通知您的情况下根据金蝶开放平台的整体运营情况或相关运营规范、规则等,可以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若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同意放弃追究金蝶的责任。

4.2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金蝶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相关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若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同意放弃追究金蝶的责任。

4.3 您理解并同意:金蝶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金蝶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金蝶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所以您也同意:即使金蝶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金蝶违约,同时,由此给您造成的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您同意放弃追究金蝶的责任。

4.4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金蝶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若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同意放弃追究金蝶的责任。

4.5 您理解并同意:由于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同意放弃追究金蝶的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您或金蝶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您操作不当;

(4)您通过非金蝶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其他金蝶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5. 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5.1 如您书面通知金蝶不接受本协议或对其的修改,金蝶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5.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本服务或金蝶无法提供本服务的,金蝶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5.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中止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的,金蝶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5.4 由于您违反本协议约定,金蝶依约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后,如您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本服务的, 金蝶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5.5 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您的帐号中的全部数据或您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金蝶可将该等信息保留或删除,包括服务终止前您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5.6 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您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以及与您的用户之间的相关事项的处理等,由此造成金蝶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

6. 关于通知

6.1 金蝶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您注册的本服务帐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本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金蝶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您已经接受并同意,对您产生约束力。若您不接受的,请您书面通知金蝶,否则视为您已经接受、同意。

6.2 若由于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您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您同意仍然视为您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6.3 您也同意金蝶或合作伙伴可以向您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等发送可能与本服务不相关的其他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等。

6.4 若您有事项需要通知金蝶的,应当按照本服务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金蝶。

7. 知识产权

7.1 金蝶在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金蝶所有,依法属于他人所有的除外。除另有特别声明外,金蝶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金蝶所有。上述及其他任何金蝶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金蝶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7.2 您仅拥有依照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服务或相关API的权利,与本服务相关的API相关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金蝶所有。未经金蝶书面许可,您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转授权金蝶的代码、API及开发工具等。

2016年-04月-12日127.0.0.1 -
将 1 行由:

开发者协议\\

更新为以下内容:

开发者协议

2016年-04月-12日127.0.0.1 -
在 1-2 行中增加以下内容:

开发者协议
巴拉巴拉。。。。。。。。